《民法典》通过“离婚冷静期”:离婚“反悔时间”最多可达60天
2020年5月28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集会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黎民法典》,该法典从2021年1月1日起真施。
《民法典》中新引入了“离婚岑寂期”,正在此期间,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构制撤回离婚申请。
那也是原次《民法典》中最引人关注的话题之一。
不过,有一个细节可以留心一下:尽管法典规定“离婚岑寂期”为30天,不过正在真际收配中,可供“岑寂”的光阳最多可以抵达60天。
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,自婚姻登记构制支到离婚品级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甘愿承诺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构制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前款规按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,单方应当亲身到婚姻登记构制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室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该条款的意思是,假如想要申请离婚:
1.单方到民政局申请离婚,30天后威力去领离婚证。那30天内,有一方反悔,民政局就不给颁布离婚证;
2.正在第一个30天事后,单方可以去领证了,但是之后又有30天光阳,假如有任何一方因任何起因不亲身去领证,这么就会被室为撤回申请。
那2个30天相加,可以将真际上的“反悔光阳”拖到60天。
出名离婚律师、微博大x@逢见吴杰臻 也对此停行理解读:他认为,前30天决议要不要离是“离婚岑寂期”,后30天决议去不去领证是“离婚抉择期”,一共60天。
2024-07-02 19:22  阅读量: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