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(2007年修订)
外商投资财产辅导目录(2007年订正)
(2007年10月31日国家展开和变化卫员会、商务部令第57号发布,自2007年12月1日起真施)
激劝外商投资财产目录
一、农、林、牧、渔业
1.中低产农田改造。
2.木原食用油料、调料和家产本料的种植及开发、消费。
3.蔬菜(含食用菌、西甜瓜)、干鲜果品、茶叶无公害栽培技术及产品系列化开发、消费。
4.糖料、果树、牧草等农做物新技术开发、消费。
5.花卉消费取苗圃基地的建立、运营。
6.橡胶、剑麻、咖啡种植。
7.中药材种植、养殖(限于折伙、竞争)。
8.农做物秸秆还田及综折操做、有机肥料资源的开发消费。
9.林木(竹)营造及良种培养、多倍体树木新种类和转基因树木新种类培养
10.水产苗种繁育(不含我国特有的贵重劣量种类)。
11.防治荒芜化及水土流失的植树种草等生态环境护卫工程建立、运营。
12.水产品养殖、深水网箱养殖、工厂化水产养殖、生态型海洋种养殖。
限制外商投资财产目录
1.农做物新种类选育和种子开发消费(中方控股)。
2.贵重树种本木加工(限于折伙、竞争)。
3.棉花(籽棉)加工。
制行外商投资财产目录
1.我国罕见和特有的贵重劣量种类的养殖、种植(蕴含种植业、畜牧业、水财产的劣量基因)。
2.转基因动物种子、种畜禽、水产苗种的开发、消费。
3.我国统领海域及内陆水域水产品捕捞。
2024-11-06 03:47  阅读量:50